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5-05-13

2017 年12 月19 日, 到期日为

2018 年6月18 日,已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转移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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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按

2018 年4月30 日宝特韶关的相应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 10.19 亿元为交 易价格,在董事会审批通过后七日内签署协议,交易双方于

2018 年5月31 日24 点进 行资产和债务交割,交割日前折旧由宝特韶关承担,相应减少交易额,

5 月1日至交割 日公司租赁宝特韶关相关资产,并参照折旧额支付租赁费. 本次交易款,公司一年内支付完毕.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资产收购后,相关业务和人员随之转入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由宝特韶关转签公 司,由公司策划组织并实施转签等事宜的具体实施.

六、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收购主要是为了有利于公司组织生产,理顺内部业务流程,减少内部交易 结算,降低管理成本,节约税费,也有利于宝特韶关聚合优势资源,集中专业力量,提 升特钢产销研,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及拓展现有业务,提升特钢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强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以及经营效率的提升.本次交易在公司合 并报表层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产生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5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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