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5-05-13 |
第五章 活动实施 第十三条 课程实施
2 天前,预约学生人数达到下限的 活动,资源单位必须按时认真实施;
未达人数下限活动由网
4 络平台自动取消. 第十四条 学生应按照预约时间、地点到资源单位参加 活动.如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前往,应同时向班主任和资源单 位请假. 第十五条 资源单位应向参加活动学生提供任务单,学 生按照任务单和资源单位教师要求进行科学实践,资源单位 在活动完成后对学生填好的任务单拍照留存电子版,纸质任 务单由学生带回. 学生在活动完成后,可自愿在校内外进行同主题拓展学 习实践,有关成果电子版记录可自己上传至网络平台. 第十六条 特殊教育学生同等享受开放科学活动服务. 对于确实无法参加活动的学生,可由学校组织校本科学实践 活动替代,并通过网络平台在活动完成后及时上传活动成果, 由区、市两级认定. 第十七条 学生参加活动,由资源单位负责记录考勤. 资源单位应在活动完成后
3 天内将考勤记录上传到到网络平 台.考勤记录分为出勤、请假、旷课. 学生参加活动考勤情况汇总后,定期反馈各区、学校. 除不可抗力外,资源单位未按时上传考勤记录的,有关活动 人次不计入资源单位任务量. 第十八条 学生完成的任务单,由资源单位负责上传到 网络平台.在活动完成后
5 天内,资源单位应完成任务单上 传.除不可抗力外,资源单位未按时上传任务单,有关活动 人次不计入资源单位任务量. 第十九条 如遇雾霾红色预警、 大雪、 暴雨等不可抗力, 按照市应急办、市教委相关通知要求停课,开放科学活动取
5 消. 资源单位应配合项目办公室做好学生通知、 疏解等工作. 因不可抗力取消的开放科学活动由学生重新选择新的活动 替代.
第六章 活动评价 第二十条 学生、学校在参加活动、完成考勤、上传任 务单后,应对有关活动项目进行在线评价,评价包含星级打 分和文字评价.对于各种类型活动,学生都应按照真实感受 客观评价.对于集体类活动,同时由学校负责教师代表学校 进行评价. 学生、学校评价情况将通过匿名方式实时汇总反馈有关 资源单位.项目办公室按照评价情况及时指导、规范资源单 位工作. 第二十一条 项目办公室通过专职督查团队、区级督导 团队对资源单位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和临时督查,并根据督查 情况及时指导、规范资源单位工作. 第二十二条 学生、学校评价情况和督查情况,将作为 评价资源单位工作的重要依据.每学期末对全部资源单位、 活动项目综合排序后,淘汰部分不符合学生需求的资源单位 和活动项目.
第七章 补课、退课 第二十三条 学生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自主类活动,可 通过网络平台申请在原资源单位原项目补课.如确已无法在
6 原单位原项目补课,学生可重新预约其它活动. 学生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集体类活动,可重新预约其它 活动. 第二十四条 因休学、转学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在学期 内完成
5 次活动的学生,由学生提出申请,学校报区、市两 级审核后,在下一学期补课.
第八章 成绩认定 第二十五条 学生参加活动, 应完成考勤、 上传任务单、 评价等步骤.完成
1 次活动计
1 分,
七、八年级学生每学期 原则上要参加
5 次活动,4 个学期共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