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5-05-15 |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8 年10 月26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罗红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自2018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本次会议召开
3 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
5 人. 会议由董事长陈承涛先生主持. 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 √否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被任命董事罗红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任命/免职原因 董事会于
2018 年10 月23 日收到原董事靳禄泉的辞职申请,现任命罗红为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董事,以保障公司治理机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次董事变动为公司正常变动.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靳禄泉的免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公告编号:2018-037 上述任命完成后,公司董事会成员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 任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罗红先生担任董事职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东莞市天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东莞市天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10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