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5-05-16 |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12 月28 日14 时. 预计会期
1 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12 月21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 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 ,股东 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告编号:2018-039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佛尔盛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审议 《关于提名胡文华为东莞市佛尔盛智能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推动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现提名胡文华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连任董事,参加董事 会换届选举,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算,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 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任董事 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二) 审议 《关于提名胡烽华为东莞市佛尔盛智能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推动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现提名胡烽华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连任董事,参加董事 会换届选举,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算,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 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任董事 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三) 审议 《关于提名杨晴华为东莞市佛尔盛智能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推动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现提名杨晴华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连任董事,参加董事 会换届选举,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算,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 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任董事 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