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5-05-16 |
4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0 万股限制性股 票,预留的
5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由董事会另行确定.
十、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9 年5月6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 法》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 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激 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 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4、公司实施《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 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9 年5月6日,并同意向符合授 予条件的
4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0 万股限制性股票.
9 十
一、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