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5-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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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四楼)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2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和说明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海汽控股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月. 公司股东海南高速、农垦集团、海峡股份、海钢集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 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果 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的情况时,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120%时,在10 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 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 应当在
30 日内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满足启动条件时,公司将及时采 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 公司通过回购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2)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 股价.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 (3)公司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 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