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5-05-16 |
,Ltd (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化工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 福田区 益田路 江苏大厦 38-45 楼二一四年六月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4 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统计,2009 年至2013 年,对于在沪市新股上市首日买入金额在
10 万元以下的中小投资者,在新 股上市后的第六个交易日出现亏损的账户数量占比超过 50%.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 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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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提示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依顿电子 、 本公司 或 公司 )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 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 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公司法》 、 《证券法》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股票 上市之日起做到:
1、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 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 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 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 票的买卖活动;
4、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人事变动或持本公司的股票发生 变化时,在报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时向投资者公布;
5、本公司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在本公 司股票首次上市前,签署一式三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 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
二、股份锁定承诺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4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39,900 万股,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9,000 万股,不 进行老股转让,发行后总股本 48,900 万股. 公司控股股东依顿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 份. 通过依顿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High Tree Limited(高树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对依顿投资的出资,也不委 托他人管理依顿投资. 通过高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李永强、李永胜、李铭浚承诺:自本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对高树有限公司的出资,也不委托他 人管理高树有限公司. 担任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李永强、李永胜、李铭浚同时承诺:在本公 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