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5-05-17 |
(二)旅游运输公司应付本公司的债务 截止本协议签订日,旅游运输公司应付本公司的债务为人民币贰佰 零柒万叁仟陆佰玖拾肆元柒角整($ 2,073,694.70 元),系非经营性占用 资金往来款项.该债务由旅游运输公司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直接足额支 付给本公司.
(三)股权转让款项的支付 股权转让款人民币肆佰零柒万贰仟肆佰玖拾陆元陆角整($4,072,496.60 元),海汽集团公司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支付给本公司
(四)人员安排 本协议签订之日前与旅游运输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本着自愿 的原则,选择是否留在旅游运输公司工作.对选择继续留在旅游运输公 司的员工,海汽集团公司无条件接收,并承诺留用员工的薪酬福利不低 于现有水平(其中绩效工资的发放与旅游运输公司经营效益挂钩) ,且年 限不低于
5 年;
对不愿意留在旅游运输公司的员工,由本公司负责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办理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1、本公司的权利义务 (1)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收取股权转让款和对旅游运输公司的债权 款;
(2)保证本协议所述内容真实;
(3)截止本协议签订日,保证旅游运输公司没有本协议或本协议附 件所列以外的债务和对外担保,否则,本公司应承担对该债务和担保的 所有处理责任;
(4)凡在本协议签订时,未在本协议书及本协议书附件上的旅游运
4 输公司债务,在本次股权转让期间及/或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发现的,因 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及法律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5)协助海汽集团公司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 (6)负责处理本协议签订前现有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若有) 等遗留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2、海汽集团公司的权利义务 (1)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旅游运输公司所发生的各项收支及债权 债务等均由海汽集团公司或旅游运输公司享有和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3) 在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后, 取得旅游运输公司的 100%的股权, 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4)本协议签订之日前与旅游运输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选择继 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海汽集团公司应保证安排其在海口地区工作,并签 订不低于五年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旅游运输公司或本公司(含 下属单位)的工龄应连续计算.该部分员工享受海汽集团公司海口地区 单位员工的参与住房申请的待遇,该待遇参照国家和海南省保障性住房 相关政策标准,并遵照海汽集团公司关于员工住房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住房公积金参照海汽集团公司同类效益单位员工的现有标准计缴,并按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执行. (5)双方交接完毕之日至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期间,海 汽集团公司或旅游运输公司不得出售、转让或另行处置旅游运输公司的 资产、业务,不得获取任何新贷款和提供任何新担保及抵押,也不得发 生任何长期负债.
(六)违约责任
1、本公司未能按期完成协议约定的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海汽集团 已支付价款总金额的万分之一向海汽集团支付违约金,逾期
30 日,海汽 集团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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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汽集团未能按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 款金额的万分之一向本支付违约金,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