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5-05-20 |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5月6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谭振林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 公司董事会决议聘任杨依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任期自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再次聘任杨依明先生, 是为了更好的执行公司战略, 优化内部控制体系, 提升运营效率,加强财务管理.自上次离任至今,杨依明先生未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5月6日附件: 杨依明先生,香港永久居留权居民,1972 年生,管理学硕士,美国注册会 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 TCL 海外控股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总经理,北京紫光展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 务副总经理,总经理. 杨依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依明先 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 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 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依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