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5-05-22 |
2018 ) 浙0303行初
444、 445号 温州玛格丽特商贸有限公司、 单彬、 李春英、 连全 文: 本院受理原告杨翔诉被告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工商行政登记一案, 发现你们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 害关系, 故追加你们为本案的第三人.因无法用其他方 式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 故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 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 被 告答辩状副本、 证据材料、 举证通知书、 参加诉讼通知 书、 诉讼须知、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开庭传票.自本 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应于开庭 之前进行举证.本案并定于2019年5月15日9时00分 在本院三楼第十四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逾期 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
2019 ) 浙0304民初515号 廖良杰: 本院受理原告陈慧与被告廖良杰民间借 贷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证据副 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开庭传票、 民事裁定书 (转普) 、 庭前调解告知书、 诉讼风险提示书、 廉政监督 卡、 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 诉讼权利义务告知 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 即视为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