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5-05-23 |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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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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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直销中心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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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销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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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清算与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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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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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相关机构
16 附:本基金直销机构及各代销机构联系方式名录
18 财通财通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 【重要提示】
1、财通财通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已于
2016 年6月3日获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213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 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 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分为 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按照 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分别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 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投资者可根据认购、申购额选择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 或 本公 司 )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农业银行 ) ,注册 登记机构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自
2016 年7月18 日至
2016 年7月29 日, 通过本公司指定的 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代销网点以及直销网上交易首 次认购 A 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 首次认购 B 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 人民币 5,000,000.00 元,每次追加认购 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人民币 1.00 元.投资人通过直销柜台首次认购 A 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 元,首次认购 B 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 元,每次追加 认购 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元.各销售机构对 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以上金额 含认购费) .
8、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 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 即不得撤销.
9、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 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 财通财通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 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成交确认情况.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 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