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5-05-23 |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5月7日 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 基金法》、本基金合同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本基金投资 于证券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 特性,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对是否投资本基金做出独立决策,并通过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本基金.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发起份额的持有期限不低 于三年.发起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发起份额持有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份额持有人可能 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技术 风险、大额申购、赎回等其他风险.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 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 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 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 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 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5月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名称: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71室 法定代表人:万跃楠 设立日期:2011年9月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35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7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
电话:021-20329999 股权结构: 股东 名称出资 比例长安 国 际信 托 股份 有 限公 司29.63% 杭州 景 林投 资 管理 合 伙企 业 (有 限合 伙)25.93% 上海 恒 嘉美 联 发展 有 限公 司24.44% 五星 控 股集 团 有限 公司13.33% 兵器 装 备集 团 财务 有 限责 任公司6.67%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万跃楠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曾任南昌保险学校教师、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处长、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总裁、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和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等职,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黄海涛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商洛邮政局副局长、陕西邮政储汇局局长助理、副局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陕西分行副行长、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 现任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资本市场一部总经 理,西安财金合作发展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高斌先生,董事,硕士.曾任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中国证监会驻深圳证券交易所督察 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期间兼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 理.现任上海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裁. 范欢欢女士,董事,管理学学士.曾任上海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产品经理、投资研究部研究助理、总 裁办投后管理等岗位 ,现任上海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办高级经理. 李莉女士,董事,经济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招商银行总行离岸业务部经理、同业机构部高级经理,美国 PIMCO总部香港公司副总裁,现任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正阳国际经贸有限公 司董事长、法人代表,通联网络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袁丹旭先生,董事,金融工程硕士.曾任美国富国银行资深经理、招商银行总行零售部副总经理、深圳发展银行 ( 平 安银行)总监、工商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现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田高良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曾任西安秦川机械厂厂部办公室经济秘书,陕西财经学院会计系讲师,西安 交通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讲师、副教授,现任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教授. 张伟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教研部实习研究员、副主任兼助理研究员,行政部 副主任兼副研究员等职,现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校友办主任兼副研究员,东兴证券独立董事. 傅蔚冈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曾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院长助理,现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 北京鸿儒金融教育基金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