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5-05-23 |
2018 年11 月22 日.本招募说明 书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9月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长盛同庆中证
8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4 目录 重要提示.2 目录.4
一、绪言.6
二、释义.7
三、基金管理人.12
四、基金托管人.22
五、相关服务机构.25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59
七、基金的存续.60
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61
九、长盛同庆(LOF)份额的申购与赎回.63
十、基金的非交易过户、登记、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76 十
一、基金的投资.78 十
二、基金的业绩.92 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如下:92 十
三、基金的财产.94 十
四、基金资产的估值.95 十
五、基金的收益和分配.101 十
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103 十
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105 十
八、基金的信息披露.106 十
九、风险揭示.111 二
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116 二十
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119 二十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35 二十
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46 二十
四、其他应披露的事项.147 二十
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48 二十
六、备查文件.149 长盛同庆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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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长盛同庆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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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言 《长盛同庆中证
8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 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长盛同庆中证
8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 金合同 )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 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 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长盛同庆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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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长盛同庆中证
8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长盛同庆(LOF)份额或基金份额:指长盛同庆中证
800 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之基金份额 3.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基金合同:指《长盛同庆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