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5-05-24 |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 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 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公告编号:2019-011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 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 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可决定 收购本公司股票的相关事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 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
根据总经理的 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度;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 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公告编号:2019-011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本章程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 其他职权. 第一百二十五条 在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 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五条 在公司控股股 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 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 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 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具体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任何影响.
四、备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