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5-05-25 |
(二)"金凤凰奖"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 职业操守. 2.有高度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能爱岗敬业,团结拼搏, 锐意创新,成绩突出,在全区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3.近三年中,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市科技成果二等奖 或区科技成果一等奖以上的课题主要完成者(前二名);
或使经 营业绩近两年连续保持增长,缴纳税额或经济效益在同行业中排 前10 名. 4.近三年中,在市级以上杂志发表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主 编过公开发行的教材等论著者;
或在经营观念和经营管理上有新 的突破,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经验交流材料等(第一作者),并 被同行业和社会所接受和认同. 5.在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或在建立和推广 现代企业制度中成绩显著,取得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四、评选方法
(一)"顺德金梧桐奖"候选单位的推荐一般由各单位主管 部门负责;
"顺德金凤凰奖"候选个人一般由所在单位推荐,主 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组委会办公室.在基层和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 秀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也可以由本人自 荐或群众推荐.
(二)区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汇总,交专家组进行 评议,初步评出10 个"金梧桐奖"候选单位和20 个"金凤凰奖" 候选人,并在新闻媒体中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在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出顺德区5 个"金梧桐奖"单位和10 个"金凤凰奖"个人.并对5个"金梧 桐奖"获奖单位和10 个"金凤凰奖"获奖个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宣 传,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 好氛围.
五、推荐材料要求
(一)有科技成果的应附有奖励证书的复印件,取得的经济 效益应有具体金额数字和单位证明.
(二)论文必须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并附期刊 目录、论文复印件等有关材料.经验交流材料应附经验交流会议 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被推荐的单位需填写第三届顺德金梧桐奖候选单位推 荐表和顺德金梧桐奖候选单位情况一览表;
候选人需填写第三届 顺德金凤凰奖候选人推荐表和顺德金凤凰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以 上表格可在http://hrss.shunde.gov.cn/page.php?Aid=5&Bid=2 上下载).
(四)推荐材料要求完整,并装订成册后报区组委会办公室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人:钟先 生,
电话:22835833 传真:22835830 , E- mail:[email protected]).
六、奖励 区委、区政府对评选出的单位或个人授予"顺德区金梧桐奖" 或"顺德区金凤凰奖"的荣誉称号和证书,并给予奖金奖励.
七、评选应严格按照条件,公正合理,实事求是.如发现弄 虚作假,即撤销奖励,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八、本方案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主题词: 人力资源 奖励 方案 通知 佛山市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1 年6月13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