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5-05-26

严禁证券公司投行人员从事直投业务.在决策独立方面,直投公司应对投资项目独立判断, 证券公司不能违规干预. 此外还有信息隔离, 要求证券公司与直投子公司之间建立信息隔离 墙机制,禁止投行部门泄露敏感信息,为直投公司参与该项目提供特殊安排. 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 券商不论是以自有资金还是管理资金开展直投业务, 事实上都不 属于证券特许业务,即无需证监会下发牌照.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部分国有企业普遍开 展与直投属性一致的股权投资业务,而且外资和民营的股权投资机构占据了市场主导地位, 这些机构基本不受监管. 比较而言, 证券公司直投业务受到证监会和派出机构严格监管, 直投子公司的制度安排、 监管要求、风险控制更为严格,信息透明度也更高.直投试点期间,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也 促进了直投公司的规范运作.返回目录 基金募集 中金佳泰首期

15 亿元募资完成 券商做PE角色难题待解 在7月8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出台 《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 , (以下简称 《监 管指引》 ) ,将券商直投业务 转入常规监管 时,作为首家获得 P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业务资质的券商试点――中金佳泰产业整合基金已进入投资环节. 知情人士透露,中金佳泰产业整合基金首期

15 亿元资金全部募集完成,已准备投资三 家企业,包括金融、金融外包与医药三大行业,单笔投资额从 1~10 亿元不等,其中一个超 第2页VC 每周简讯

2011 年总第

312 期过10 亿元的投资项目将计划分为两期出资. 然而,随着券商发起 PE 基金悄然 开闸 ,券商直投业务与 PE 基金管理在投资项目分 配的利益冲突, 正悄然引发一系列运营难题, 而中金佳泰产业整合基金的管理机构――中国 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全资直投子公司中金佳成,正努力寻觅解决方案. PE 与券商角色冲突 《监管指引》对券商发起 PE 基金的模式,主要借鉴有限合伙制基金模式,规定投资者 必须是具有较强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的合格机构投资者, 单支直投基金的投资者数量不 得超过

50 个,并以私募方式募集;

直投基金资产应委托给独立的商业银行等第三方机构托 管. 中金佳成将成为中金 PE 基金的运营机构,其券商直投业务将逐步剥离,以避免 PE 基金和中金券商直投业务产生冲突. 一位中金佳成人士称. 只是,中金佳成的 转型 并非易事.目前,中金佳成公司管理团队同时兼顾券商直投 业务与佳泰基金管理业务,而且后者项目投资来源,主要是中金直投的储备项目, 个别项 目还是以较低成本从中金直投部门买过来的.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 对此,中金佳成方面已开始尝试通过引进 外脑 ,或区分投资范围与方向等手段,化解PE 基金与券商直投业务的利益冲突.一方面中金佳泰产业整合基金主要参与国企改制投 资与新兴产业项目的成长期投资,有意与中金直投业务的 PRE-IPO 式投资错开;

另一方面 中金佳泰产业整合基金聘请多位行业专家参与基金投资委员会, 对某些特定企业执行投资决 策权利,以防止项目投资决策过程的 厚此薄彼 . 在券商还没有找到制度性的解决办法前,PE 基金与直投业务的利益冲突,仍将是券 商PE 基金相当棘手的管理难点. 一家券商直投公司副总直言, 目前证券公司有过管理 PE 基金经验的主要是直投部门,在相当一段时间都会出现券商同一管理团队兼管 PE 基金与直 投业务,项目分配的利益分配将成为斗争焦点. 出资上限 倒逼券商? 然而,让券商更需要操心的,是券商在 PE 投资领域的出资正面临更苛刻的监管要求― ―《监管指引》规定,券商对直投子公司、直投基金、产业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金额 合计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 15%. 按照原先规定, 券商直投公司被允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对企业股权的直接投资业务, 且 券商自有资金的出资上限则是证券公司净资本的 15%, 这等于券商出资上限没有改变,但 券商在 PE 投资方面的出资监管被扩容了. 上述券商直投公司副总透露. 第3页VC 每周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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