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5-05-29 |
6 11.4 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 所规定的分项. 11.5 投标人对每个包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 择报价的投标. 11.6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 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 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最低报价不能保证一定中标.
12 投标货币 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
13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3.1 依据 招标项目资料表 中的要求参考
第二章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交相应的资 格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 如果投标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以及联合体协议,联 合体协议应标明主办人. 13.2 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且招标文件第二卷中有授 权约定的货物,则应当提供货物制造商或其指定代理出具响应本次招标的投标货 物的正式授权书. 13.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 13.4 投标人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培训等其它技 术服务的义务的证明文件.
14 证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 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在产品规格一览表中应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 交货时出具原产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