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5-06-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 年度,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与关联方万达集 团及其下属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有房屋租赁、物业服务、 观影、整合营销、联合营销及其他等. 公司于

2019 年4月24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关联董事张霖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其中关联股东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及及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 ( 如适用)在审议此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公司

2018 年与万达集团及下属企业预计发生的提供观影服务、整合营 销、联合营销及其他等关联交易合计为 60,000 万元. 报告期内,实际发生金 额为 22,209.17 万元,未超出公司预计金额. 公司

2018 年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发生的交易金额为不超过

40 亿元 ( 含在线票务、广告、衍生品销售等). 报告期内,实际发生金额为 27.57 亿元, 未超出公司预计金额. ( 二)2019 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 ( 1)公司下属影城与关联方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 根据公司与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万达集团 )下属的 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万达商业地产 )于2012 年7月1日签署的 《 房屋租赁与物业服务框架协议》,公司下属影城租赁关联方物业 的租金标准为净票房收入的 11%, 租赁期限为自影城开业之日起

20 年;

公 司下属关联方影城物业管理费为 15-19 元/平米 / 月, 其中包含空调服务 费10 元/平米 / 月. ( 2)公司总部与关联方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 公司总部承租关联方拥有的北京万达广场 B 座写字楼

11 层作为办公 场所,根据 《 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300 元,物业管理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28 元,租赁期限自

2019 年1月1日起至

2019 年12 月31 日止.

2、业务相关关联交易 ( 1)与万达集团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 基于关联方业务需要, 公司

2019 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观影、整 合营销、联合营销及其他,合计不超过

6 亿元. ( 2)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的关联交易

2018 年5月, 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臻希投资 ( 阿里集团), 持有公司 7.66%的股份. 公司与阿里集团将在将在电影发行、影片投资、在线票务平 台、广告、衍生品推广销售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 公司参考上述相关业务历史数据及同行业市场标准,预计

2019 年度与 上述持股 5%以上股东发生的交易金额为不超过

40 亿元 ( 含在线票务、广告、衍生品销售等).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一)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健林

2、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3、经营范围:商业地产投资及经营、酒店建设投资及经营、连锁百货投 资及经营、电影等文化产业投资及经营;

投资与资产管理、项目管理 ( 以上均 不含专项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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