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5-06-12 |
光大汇晨为我公司主要股东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子公 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为我公司关联方.因 补充协议对主协议在合作内容、交易价格、服务费用规模等 方面作出了调整,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 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发 [2016]52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公司和光大汇晨合作推出"光大安心养老计划"服务品 牌,通过"保险+养老社区"的模式合作,实现传统保险和 养老服务的有效结合.客户购买我公司保险产品后,满足条 件的客户可以申请入住光大汇晨的养老社区,由光大汇晨向
1 客户提供入住服务优享权.按照光大汇晨为我公司保险客户 提供的权益,公司向其支付服务费. 双方于2019年5月20日签署补充协议,对双方合作内容 、交易价格和服务费用进行补充,补充协议有效期与主协议 一致.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同意对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变更 ;
同时,调整服务费记收比例,服务费以参与"光大安心养 老计划"的保单累计保费规模的一定比例计算,标准为:参与"光大安心养老计划"的保单累计保费*千分之三.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我公司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控制的法人,光大汇 晨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子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 司控制的公司,公司与光大汇晨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法人名称 北京光大汇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
2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3.经营范围 集中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管理;
投资咨询(仅限于国家 政策允许范围内) ;
经济贸易咨询;
软件开发. (该企业在2016 年09月21日前为内资企业,于2016年09月21日变更为外商投 资企业;
集中养老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4.注册资本 1697.5309万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605013292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我司与光大汇晨在对成本情况测算的基础上,依据公平 、公正的原则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定价,不存在侵害公司或 者被保险人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双方按照参与"光大安心养老计划"的保单对应的累计 保费为基础计算服务费,服务费=参与"光大安心养老计划
3 "的保单累计保费*千分之三. 对于光大汇晨向客户提供的养老社区参观服务,按照参 观人数*100元的标准向光大汇晨支付.
(二)交易结算方式 我司按自然季度与光大汇晨结算并支付服务费.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补充协议有效期与主协议一致,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 用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