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5-06-13 |
CHINA ENVIRONMENTAL RESOURCES GROUP LIMITED 中国环境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30) 业务更新 发展金属回收业务 本公布乃中国环境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 ,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 「本集团」 ) 按自 愿基准作出,以知会其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本集团的最新业务发展. 发展金属回收业务 鉴於预期本集团一直主要从事的绿色业务将有所增长,本集团已成立一间全资附属公司 (即高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 「该附属公司」 ) ) 於香港从事金属回收业务.该附属公司由一 名董事领导,彼於金属回收业务拥有逾20年经验,透彻认识此行业的香港及中国市场. 迄今,该附属公司已租赁一个生产基地并购置必要机器及设备,於香港经营废金属收集 及处理业务.自香港不同地区收集的废金属随后会集中在位於新界的作坊,与作坊内集 得的废金属一并处理. 预期金属回收业务将於非常短的适应期内平稳运作,并为本集团带来收益. 提高处理量 根禄岬难芯考捌拦,现时作坊的废金属处理量或未能完全满足本集团所获得的业 务量.就此,董事会决定透过委托独立第三方提供废金属处理服务以提高处理量. 於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交易时段后) ,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森淼环保产业 (香港) 有限公司 ( 「森淼香港」 ) 与隆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隆诚机械」 ) 订立金属回收服务协议 ( 「服务协议」 ) ,,
隆诚机械将负责向森淼香港提供服务,以处理由森淼香港所收集 C
1 C 的废金属,有关服务年期由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止,为 期一年,可由森淼香港酌情重续十二个月.预期订立服务协议可即时提升本集团金属回 收业务的业务量. 服务协议项下不同金属的处理费乃经参考市价 (须於每月底作出调整) 后按公平基准厘 定. 董事会预期,作坊的金属回收能力连同处理服务委托,每年可处理约10,000吨废金属, 可大幅提升本集团每年的收益. 基於上文所述,并经考虑(i)金属回收业务可在短期内为本集团产生收益;
(ii)透过订立服 务协议,可即时提高废金属处理量,以扩大本集团的收益基础,董事认为发展金属回收 业务乃在正常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司此举毋须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通知及公告规 定. 承董事会命 中国环境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杨智恒 香港,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五名执行董事杨智恒先生、梁广才先生、黄保强先生、 锺少桦先生及戚道斌先生;
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黄贵生先生、王子敬先生及香志恒 先生. C
2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