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5-06-14 |
,LTD.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O一六年五月 ?
2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 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 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
3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于
2015 年12 月30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6 年1月29 日经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2016 年5月2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相关议案,将定价基准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和数 量相应进行调整.由此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 同煤集团 )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其中,同煤集团承诺 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且认购比例为本次非公开发 行实际发行股份总数的 20-30%.除同煤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 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 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 户持有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除同煤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 准文件后,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 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方式认购.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298,000 万元,拟 发行股票数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具体发行数量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价格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 期间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股数将按照总股本变 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 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格下限亦将作相应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