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5-06-15 |
3 个月内向区经济和科技促进 局(科技)提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 专项资金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提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预算 1.流程:企业填写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预算表→报区经 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接收受理的书面说明. 2.材料要求(一式两份): (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预算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3)知识产权质押合同、融资(借款)合同复印件(原件 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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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国家知识产权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权利质押登记 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实际获得融资的凭证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提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请 1.流程:企业填写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请表→报区经 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初审→接收受理的书面说明→汇总后报 区政府审批(区财政局复核)→向企业发放专项资金. 2.材料要求(一式两份): (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请表;
(2)实际还本付息的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 企业提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预算表后
5 个 工作日内,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须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该 预算的书面说明. 第十五条 企业提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请资料后
5 个工作日内,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须作出初审通过、 需 完善或不通过的书面说明,初审通过的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科技)汇总,每年
4 月份提交区政府审批.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
1 个月后施行. ―
6 ― 第十七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企业, 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专项资金 管理暂行办法〉及〈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介机构扶 持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2009〕76 号)规定处 理. 第十八条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 息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佛山市南海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中介机构扶持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2009〕76 号)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5月3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