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5-06-21 |
2010 年5月18 日履行完毕;
鉴于所持全部 本公司股份 116,489,894 股处于质押状态,截至本报 告期末,武汉中恒集团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 上述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手续.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 告书中所作承诺 武汉中恒新科技产 业集团公司 计划在本次收购的 股权过户完成后一 年内:
1、将注塑业 务相关资产注入本 公司;
2、将所持有 恒生光电 70%的股 权注入本公司.
1、2008 年6月5日, 经本公司董事会
2008 年第 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以
2700 万元现金向 武汉中恒集团购买了从事注塑产品生产的相关资产, 由此完成了此项承诺;
2、2008 年5月上旬,本公司正式启动收购恒生光 电7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聘请了财务顾问和 法律顾问对可能涉及的重组资产开展了尽职调查,并 与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了沟通, 但因相关条件不成熟,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重大障碍.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 - 其他承诺( 含追加承诺) - -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