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5-06-29 |
2010 2010
2010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 公告 公告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 :
1、本次会议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 一一一
一、 、 、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于2010 年7月12 日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
5188 号开发大 厦三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代表及代理人
1 人,代表
1 位股 东, 代表的股份78,259,200股, 占股本总额357,717,600股的21.88%.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二二
二、 、 、 、提案审议情况 提案审议情况 提案审议情况 提案审议情况
(一) 《长春兴隆山镇建设宗地委托开发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 78,25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 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0%.
2
(二)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约定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8,25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 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0%.
(三) 《关于向长春经开集团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 案》 表决结果:赞成 78,25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 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0%. 三三三
三、 、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律师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律师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律师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情况 证情况 证情况 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吉林超远律师事务所侯育颉、 李轶律师出席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四四
四、 、 、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1、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