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5-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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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开户代理机构资格管理
一、开户代理资格申请 2.1【申请主体】符合中国结算《证券账户管理规则》 有关规定的证券公司等机构可以向中国结算申请开户代理 机构资格. 2.2【申请材料】申请机构应当通过临柜方式向中国结 算账户管理部门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开户代理业务申请书(内容包括:场所与设备、 专业人员、 财务管理制度、 库房等说明, 加盖公章、 骑缝章) ;
(2) 《开户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 (见附录1) ;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4)若投资者提供的营业执照等证件未加载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还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加盖公章) ;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
(6)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
(7)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加盖公章) ;
(8)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 《代理证券账户开户业务协议书》两份;
(10)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经营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 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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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根据中国结算《证券账户管理规则》以及本指南 制定的代理开户业务管理制度;
(12)期货公司申请开户代理资格的,还需提交证券交 易所出具的通过现场检查的通知;
(13)中国结算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申请机构在申请资格前,应在京、沪、深分公司分 别开立相关结算业务账户,确保取得资格后开户业务收费的 正常开展. 2.3【资格审核】中国结算对申请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 审核.审核通过的,中国结算与该申请机构签订开户代理协 议,为其开通相应的开户代理业务权限(见本指南
第三章开 户代理业务权限管理) ,并发放网上管理系统用户证书(以 下简称 用户证书 ) . 2.4【PROP用户开通】申请机构在获得开户代理机构资 格前,应当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开通PROP用户,做好 与中国结算统一账户平台的系统调试工作以及其他相关技 术准备,以保证开户代理业务的正常开展. 2.5【网上用户信息维护】开户代理机构首次使用用户 证书登录网上管理系统时,应当维护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 联系信息,选择业务消息提醒方式,以便接收中国结算的提 醒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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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构关键信息变更 2.6【变更情形】开户代理机构名称、营业执照号码发 生变更的,开户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向中国结算申请更新相关 材料. 2.7【机构名称变更】开户代理机构名称发生变更的, 应当通过邮寄或者临柜方式向中国结算账户管理部门提交 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 《开户代理机构信息变更申请表》 (见附录 2) ;
(2)中国证监会关于机构更名的有关批复复印件(加 盖公章) ;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 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机构更名后的 《开户代理业务印章印模报备表》 (见 附录 3) ;
(5)经办人身份证文件复印件. 2.8【营业执照号码变更】开户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号码 发生变更的,应当通过邮寄或者临柜方式向中国结算账户管 理部门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 《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