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5-07-13 |
1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所产生 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 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iDreamSky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创梦天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19) 自愿公告 拟增加创梦天地娱乐注册资本 本公告乃由创梦天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及中国 综合联属主体,统称「本集团」)自愿作出. 拟增加创梦天地娱乐注册资本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於2019 年1月2日,深圳市创梦天地 娱乐有限公司(「创梦天地娱乐」)与深圳市创梦天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 创梦天地」)及黄尉先生(均为创梦天地娱乐现有股东)以及深圳创梦创业投 资合夥企业(有限合夥)(「投资者」)签订投资协议(「投资协议」). 根蹲市,创梦天地娱乐同意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0,000 元增至人 民币 17,500,875 元,共增加人民币 7,500,875 元(「拟议增资项目」),且投资 者同意就拟议增资项目向创梦天地娱乐注入资本合共人民币 70,000,000 元(「拟议注资项目」,与拟议增资项目,统称「拟议交易」). -
2 - 创梦天地娱乐在进行拟议增资项目及拟议注资项目之前和之后的股权架构如下: 股权比例 在进行拟议增资项 目及拟议注资项目 之前 (大约) 在进行拟议增资项 目及拟议注资项目 之后 (大约) 深圳创梦天地(1) 75% 42.86% 投资者 0% 42.85% 黄尉先生 25% 14.29% 合计 100% 100% 注(1):在进行拟议增资项目及拟议注资项目后,(i) 深圳创梦天地将直接和透过其於投资者的 权益间接持有创梦天地娱乐的实际权益约 64.29%;
且(ii) 创梦天地娱乐将继续作为诚如本公 司日期为
2018 年11 月26 日招股说明书所述的一系列合约安排(「合约安排」)所控制的中 国综合联属主体之一. 订约方的资料 创梦天地娱乐为本公司透过合约安排所控制的中国综合联属主体之一.深圳创 梦天地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主要在中国从事互联网及软件技术开发及服务. 基於截至本公告日期各方已实缴的资本,投资者分别由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前海 创意时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有 48.08%,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深圳市百兴盛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百兴盛」)持有 1.92%,深圳华侨城文化集团有限 公司(「深圳华侨城文化」)持有 48.08%,以及深圳华侨城文创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基金」)持有 1.92%.深圳百兴盛及深圳华侨城 基金为投资者的普通合夥人.投资者主要专注於文化产业、消费升级、技术相 关领域企业的投资及并购. 本公司董事(「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就其深知、全悉及确信,确 认投资者、深圳华侨城文化、深圳华侨城基金及其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以及 黄尉先生均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 -
3 - 拟议交易的原因及裨益 创梦天地娱乐主要从事好时光影游社扩张和经营工作.好时光影游社是一个提 供数字娱乐服务的线下体验店品牌,并配备各种设施,包括游戏及电子竞技大 赛专用的开放区域,不同主题的私人包房(顾客可选择在此玩游戏,看电影或 开展其他活动).就经营好时光影游社而言,腾讯已授予我们独家许可权,允 许以该品牌使用多个腾讯视频商标,并允许本集团使用腾讯视频(腾讯的在线 视频平台)提供的视频内容.拟议交易为好时光影游社带来深圳华侨城文化的 战略投资,并为经营好时光影游社补充现金流. 拟议交易的条款(包括拟议增资项目的代价)乃是各方按公平原则磋商及经综 合考虑创梦天地娱乐的发展规模、财务表现和行业地位情况等因素后厘定.董 事认为投资协议及拟议交易的条款公平合理,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并符合本 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拟议交易构成被视作出售本公司在创梦天地娱乐的权益.鉴於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项下有关拟议交易的所有适用百分比 率均低於 5%,拟议交易并不构成上市规则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