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5-07-16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2 年6月18 日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 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2 年6月8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 送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出席监事
3 人,符合法律法规及有 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1、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孙宏涛先生为公 司监事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因石涛女士辞去了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 经烟台华益投资有限公司提 名, 同意提名孙宏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孙宏涛先生不存在 《公 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且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 职资格,同意其作为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宋兆龙先生为公 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 同意聘任宋兆龙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 届监事会届满止.
3、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烟台东诚生 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划使用 1.8 亿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烟台 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 一期工程,以后各期所需资金由公 司通过自筹等渠道解决. 该项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 使用效率,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最 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同时承诺在投资"烟台东诚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 一期工程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本次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8 亿元投资建设"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 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一期工程.
4、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 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29 号: 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在投资"烟台东诚 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工业园项目"一期工程后,本次超额募集资金尚余 23,223.5 万元,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本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70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