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5-07-22 |
100 兆瓦天然气热电联产机组所进行的项 目 「本公司」 指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一家於香港注册 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 市 「中电常熟」或 「雇主」 指 中电常熟热电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注册成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并为本公司的全资拥有附属公司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工程总承包合同」 或「合同」 指 中电常熟与山东院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就 常熟项目的工程、采购、建筑和安装服务所订立 的合同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不时的附属公司
6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兆瓦」 指 兆瓦,即一百万瓦(发电厂装机容量通常以兆瓦 表示) 「中国」或「国家」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所涉地区而言,中 国不包括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山东院」或 「承包商」 指 山东电力工程谘询院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注册 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并为国家电投的间接附 属公司 「国家电投」 指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最终 控股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成立 的一家国有独资企业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英文或中文译名(视乎情况而定)仅供识别 本公告所载人民币与港元之间按人民币 0.88 元兑 1.00 港元的汇率换算.换算并不 代表人民币实际可按该汇率或任何汇率兑换为港元. 承董事局命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田钧 香港,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为:执行董事田钧,非执行董事关绮鸿及汪先纯,以及独立非 执行董事邝志强、李方及邱家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