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5-08-02 |
三、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5
四、估价结果报告-7
五、附件-11
六、房地产估价技术报告-14 石家庄万汇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石家庄万汇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
电话:0317-2051119 0317-2051119 涉案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估价报告 涉案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估价报告 第第44页页估价师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1、我们在本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和可靠的.
2、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 见和结论,但受到本估价报告中之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3、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 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4、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进行分析,形 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5、估价人员已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
6、没有人对本估价报告提供了重要专业帮助.
7、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和陈述的情况直接影响我们的分析和结论,委托 方对提供的资料和陈述的情况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其引起的后果负 责,因资料失实造成评估结果有误的,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应责任.
8、报告使用人应全面阅读本估价报告,并特别注意本报告 估价的假 设和限制条件 、 价值定义 中所载明的内容,参考本估价报告结果,合 理使用本报告,否则我公司估价人员不承担相应责任.
9、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姓名注册证号 盖章 屈素卿
1320170011 郝新艳
1320140028 石家庄万汇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石家庄万汇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
电话:0317-2051119 0317-2051119 涉案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估价报告 涉案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估价报告 第第55页页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一)假设条件
1、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估价对象的权益完全并无争议,不考虑 估价对象的连带负债及评估范围以外的法律问题.
2、本次估价依据的相关资料有关资料由委托方提供,委托方对所提供资 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3、物价水平在报告有效期内稳定并保持一定持续状态.
(二)限制条件
1、本报告受河间市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房地产的市场价值.
2、至估价时点,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显示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GF-2002-0171 信息来源真实.
3、本次评估房地产价值,包含其相应土地使用权价值.
4、本估价报告仅作为河间市人民法院确定涉案房地产价值提供参考,若 改变估价目的或使用条件需向本评估机构咨询后作必要修正甚至重新估价.
5、本估价报告仅在本次估价目的下使用,不得作其他用途,若改变估价 目的或使用条件需向本评估机构咨询后作必要修正甚至重新估价.
6、本次评估价值为估价时点的市场价值,评估时没有考虑未来国家宏观 经济政策变化、房地产市场变化及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未来房地 产处置的风险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也没有考虑产权状况对房地产价值的影 响.
7、本次评估价值为公开市场价值,随着时间推移,市场状况和估价对象 自身情况发生变化,估价对象的价值将发生相应变化,估价结果也需做相应 调整.估价中未考虑抵押、租赁等权利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