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5-08-02 |
8、估价人员已对估价对象进行了现场勘察,并对现场勘查的客观性、真 实性、公正性负责,但评估人员对标的物的勘察,仅限于标的物的外观和使 用状况.除非另有协议,评估人员不承担对评估标的物建筑结构质量进行调 石家庄万汇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石家庄万汇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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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17-2051119 0317-2051119 涉案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估价报告 涉案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估价报告 第第66页页查的责任,也不承担对被遮盖、未暴露及难于接触到的部分进行检视的责任.
9、未经本评估单位同意,报告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内容不得用于其它与 本次项目无关的地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
10、本估价报告分《估价结果报告》和《估价技术报告》.《估价结果 报告》经估价机构加盖公章并由估价师盖章后方有效,《估价技术报告》根 据有关规定存档备查.
11、本估价报告自出具报告之日起壹年内有效.当市场状况变化较大时, 有效期为半年.
12、如对本报告有异议,当事人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法院提出 书面申请. 石家庄万汇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石家庄万汇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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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17-2051119 0317-2051119 涉案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估价报告 涉案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估价报告 第第77页页估价结果报告
一、委托方 委托方:河间市人民法院
二、估价方 估价单位:石家庄万汇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壹级 法定代表人:王宣 联系人:孙艳艳 联系
电话:18931768826
三、 估价范围:本次估价对象为河间市旺佳华庭 B2 幢2单元
502 号楼住 宅,建筑面积共计 148.95 平方米.
四、估价对象概况
(一)权利状况:本次评估房地产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为 GF-2002-0171, 该房产设计用途为住宅, 建筑面积共计 148.95 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人为张宏.
(二)房产状况: 住宅 (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为 GF-2002-0171) : 建筑面积共计 148.95 O,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 129.42 O,砖混结构,总层数
7 层,所在层
5 层,该房 产外墙涂料,室内简单装修,水、电、暖气、天然气设施齐全.其中地下室建 筑面积为 19.53 O.
(三)区域状况:估价对象位于河间市旺佳华庭 B2 幢2单元
502 号楼. 河间古称瀛州,地处冀中平原腹地,位于今河北省内,属沧州市管辖.地处 华北平原腹地,居京(北京)、津(天津)、石(石家庄)三角中心,环渤 海经济区,距北京
189 公里,距天津
183 公里,距石家庄
176 公里.东与沧 县、青县接壤,北与大城县、任丘市交界,西与肃宁县、高阳县相邻,南与 献县相连.辖20 个乡镇,615 个行政村,总人口
78 万人,全市总面积
1333 平方公里,耕地面积
136 万亩.1990 年10 月撤县设市. 石家庄万汇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石家庄万汇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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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17-2051119 0317-2051119 涉案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估价报告 涉案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估价报告 第第88页页
五、估价目的:为委托方办理案件确定涉案房地产价值提供参考依据而 评估其市场价值.
六、估价时点:2017 年11 月24 日.
七、价值定义:本地评估采用的是公开市场价格标准,于估价时点
2017 年11 月24 日的市场价格. 本次评估价格成立的其他假设前提以及使用限制条件详见本报告 估价 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