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2015-08-06
雄关周末

2019 年4月26 日 星期五 责编/屈亮 新闻热线/18809471111 A06 现场 雄关 末

本报记者热线 郭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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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 本报讯 (回静 李婉月) 4月22日, 嘉峪关市人社 局组织召开全市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应保尽保工作会议, 各区、 乡镇、 社区负责人及业务 骨干约90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于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 尽保工作的通知》 (嘉人社发 〔2019〕

173 号) 文件精 神, 解读相关政策要求, 明确工作目标和政策时效, 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此外, 市人社局还公布了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 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参保指南. 自愿按我省社保扶贫工作有关文件规定缴费 的超龄贫困人员, 办理参保手续时应携带哪些材 料?

(一) 对于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也未领取基 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 在接到户籍所在地社 区通知后,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 件各1张、 一寸彩照2张、 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张 (若无社保卡, 则提供我市农商银行存折或银行卡, 同上) , 前往户籍所在地社区填写 《城乡居民养老保 险参保登记表》 .填写完成后,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 市人社局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 对于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未享 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 件1张、 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1 张 (若无社保卡, 则 提供我市农商银行存折或银行卡, 同上) , 前往市人 社局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办理待遇申领手续. 备注: 根据省人社厅 《关于做好贫困人口参加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有关问题的 通知》 (甘人社明电 〔2019〕

52 号) 及甘人社明电发 〔2018〕

124 号、 甘社保发 〔2018〕

160 号, 下同) 精神, 对距待遇领取不足

15 年的贫困人员, 允许补缴至 15年;

对60周岁以上没有参保、 没有领取待遇的老 年人, 需补缴当地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 (以我市 《城 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办法》 发布实施日期 2010年为准) 至60周岁期间的个人参保费用, 补缴 完成后, 从实际补缴费用到账的次月起按月发放养 老金.如贫困人员无法确认自身是否符合办理条 件, 可致电市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咨询, 联 系

电话:

6789704 或6789729.同时, 由于贫困人员 名单实行月更新制度, 请前往户籍所在社区咨询变 动情况. 不愿按我省社保扶贫工作有关文件规定缴费 的超龄贫困人员, 办理参保手续时应携带哪些材 料?

(一) 对于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也未领取基 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 在接到户籍所在地社 区通知后,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 件各1张、 一寸彩照2张、 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张 (若无社保卡, 则提供我市农商银行存折或银行卡, 同上) , 前往户籍所在地社区填写 《城乡居民养老保 险参保登记表》 , 办理待遇申领手续.

(二) 对于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未享 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 在接到户籍所在地社 区通知后,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 张、 社 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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