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5-08-16 |
2 C 二零一四年 以每手买卖单位 4,000 股合并股份 (以现有股票形式) 买卖合并股份之 临时柜台关闭 十一月十七日 (星期一) 下午四时正 以现有股票免费换领合并股份之新股票最后日期 十一月十九日 (星期三) C
3 C 於本通函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一致行动」 指 具有收购守则赋予该词之涵义;
「该公布」 指 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四日之公布,内容有 关 (其中包括) 股份合并以及发行新股及可换股债券;
「Asian Equity」 指Asian Equity Special Opportunities Portfolio Master Fund Ltd,一家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公司;
「联系人」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之涵义;
「债券持有人」 指 可换股债券持有人;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营业日」 指 香港商业银行开放办理业务之日子 (星期
六、星期日或 公众假期除外) ;
「本公司」 指 玖源化工 (集团) 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获 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有限公司;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之涵义;
「合并股份」 指 股份合并生效后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 0.10 港元之普 通股;
「换股价」 指 可换股债券之初步换股价每股换股股份 0.32 港元 (可作 一般调整) ;
「换股股份」 指 可换股债券所附换股权获行使时将予配发及发行之新 合并股份;
「可换股债券」 指 建议根瞎盒橄蛉瞎喝朔⑿兄抖愣哪甑狡 本金总额为 832,000,000 港元之 7% 息票可换股债券;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生效日期」 指 股份合并之生效日期,暂定为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四 日;
「股东特别大会」 指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三日就批准 (其中包括) 股份合并、特别授权及清洗豁免而举行之股东特别大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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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C 「执行人员」 指 证监会属下企业融资部之执行董事或获该董事转授职 能之人士;
「现有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 0.02 港元之现有普通股;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广安工厂」 指本公司位於中国四川省广安市之500,000 吨甲醇及300,000 合成氨化工项目之生产设施.详情载於本公司 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及二零一四年九月九日 之公告.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 指 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 处;
「国际金融公司」 指 国际金融公司,为世界银行集团之之成员公司,根 日期为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之认购协议成为一名股 东,有关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 日之公布;
「独立董事委员会」 指 董事会成立之独立董事委员会,包括全体非执行董 事,即胡小平先生、胡志和先生、钱来忠先生及孙同 川先生,以就认购协议及清洗豁免之条款是否公平合 理及投票事宜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