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5-08-21 |
1 - 教育部办公厅: 根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 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教办厅函〔2018〕80 号)要求,现将 《中国海洋大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2018 学年) 》 予以呈报, 请审核.
特此致函.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7-2018 学年) 中国海洋大学
2018 年10 月31 日-2-附件 (2017-2018 学年) 本报告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 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 号)和《教育部办公 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3 号)精神,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的通知》(教办函〔2014〕23 号) 和《中国海洋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海大字〔2015〕13 号) 要求,根据学校本学年信息公开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包括概述、 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 情况、受理举报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主要问题及改进措 施和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八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 自2017 年9月1日起至
2018 年8月31 日止. 本报告可从学校信息公开网站(http://dxb.ouc.edu.cn/xxgk/) 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国海洋大学信息公开办公 室联系(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532-66782877;
电子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
238 号;
邮编: 266100).
一、概述 信息公开是依法治校的本质要求, 是保障师生和社会公众知 情权、 参与权、 表达权、 监督权, 促进民主监督管理的重要途径, 对促进学校改革发展、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 重要意义.2017-2018 学年,学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 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 以公开 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坚持 规范严谨、翔实客观、民主公 开 ,严格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高等学校 -
3 - 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为底线,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强化信息发 布,丰富公开方式,强化平台建设,增强公开实效,提升信息公 开规范化水平,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学校工作透明 度、师生满意度、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等不断提高,有力推动了 学校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促进了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在总结学校工作、 研究部 署学校年度工作中, 坚持将信息公开作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 重要内容,进行认真总结,作出明确要求和部署.二是坚持加强 领导、 完善工作机构与体系. 进一步推进实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信息公开办公室、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办公室 和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组织指导、协调推进、督查督办,各二级 单位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 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二级单位工作规 划、纳入单位和干部的工作考核范围,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全 面深入落实. 三是主动接受咨询监督评议. 第一时间办理回复各 类咨询与公开申请,主动接受校内和校外评议,定期完善发布公 众关注的信息, 推动清单事项全面公开, 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准确性、规范性.四是加强工作协同,以信息公开贯通全局.将 信息公开同加强新媒体建设、推进办公信息化建设、推进 一次 办好 改革、推进教代会提案办理、进行学科建设调研、开展本 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等重要、全局工作相协同,进一步丰富信息 公开方式和内容,促进学校整体工作科学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