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5-08-24 |
2015 年9月15 日发布并实施,相应的新版国家标 准也即将发布.
依据国家认监委《关于管理体系认证标准换版 工作安排的公告》(2015 年第
30 号)和国家认可委《关于 ISO9001:2015 及ISO14001:2015 认证标准换版的认可转换说明》 (CNAS-EC-046:2015)的文件要求, 世标认证/WSF 为质量、 环境客 户并能按期完成新版标准转换工作,我公司特制订了标准换版 工作计划,主要安排通知如下:
一、标准换版总体安排及要求
(一)标准换版对象 1.按照旧版标准获得 QMS、 EMS 认证证书的世标认证/WSF 的 客户;
2.依据新版认证标准申请认证的世标认证/WSF 客户;
3.也适用于世标认证/WSF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客户.
(二)新版标准转换时间要求 1.初次认证和再认证客户 (1)自标准发布之日起至
2017 年12 月31 日期间,客户 仍可自愿选择按照旧版质量、环境认证标准或者新版质量、环 境认证标准申请 CNAS 标志证书的认证.
2018 年1月1日起原则 上不再受理旧版标准的认证申请. (2)自标准发布之日起至
2017 年9月15 日期间,客户仍 可自愿选择按照旧版质量、环境认证标准或者新版质量、环境 认证标准申请 JAS-ANZ 标志证书的认证.2017 年9月16 日起 原则上不再受理旧版标准的认证申请. (此期间按旧版标准颁发的认证证书有效期不超过
2018 年9月15 日). (3)获得 CNAS 标志证书的自
2018 年5月1日起,获得 JAS-ANZ 标志证书的自
2018 年3月15 日起,不再安排依据旧 版质量、环境认证标准审核;
(4)自2018 年9月15 日起,不再依据旧版质量、环境认 证标准颁发认证证书. 2.关于已获得 QMS、EMS 旧版认证证书的客户标准转换 (1)已按旧版认证标准颁发的质量、环境认证证书的客户, 应在
2018 年9月15 日前按新的
2015 版质量、环境认证标准转 换完毕;
(2)自2018 年9月16 日起,未完成转换的旧版质量、环 境认证证书将自动失效. 3.关于新版国际标准与新版国家标准衔接的特殊说明 (1) 在ISO9001:
2015、 ISO14001:2015 发布后至新版国家认 证标准发布实施前的时期内,世标认证/WSF 可接受依据国际标 准即 ISO9001:
2015、ISO14001:2015 的认证申请及转换申请;
在 国家新版质量、环境认证标准发布实施后,方可接受依据新版 国家质量、环境认证标准申请及标准转换申请. (2)依据 ISO9001:
2015、ISO14001:2015 颁发的认证证书, 在新版国家认证标准发布实施后,世标认证/WSF 将依据新版国 家认证标准对认证过程进行复核,确保获证客户在整个认证过 程中对新版国家认证标准要求理解实施准确到位. 对符合新版国家质量、环境认证标准要求的,可在第一次监 督后换发为新版国家认证标准和 ISO9001:
2015、ISO14001:2015 的认证证书;
对不符合新版国家认证标准要求的,将做出暂停 或撤销处理.
二、关于已获得质量、环境体系认证客户标准换版需策划 及准备工作
(一)组织内审员、体系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新版标准的培 训,以充分了解掌握新版标准修订变化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二)识别新版标准与旧版标准之间的差异,分析这些差 异对管理体系文件的影响,并根据分析结果对管理体系文件进 行必要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