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5-08-28 |
2018 年3月24 日起生效,系因相应的法律 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 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已履行适当程序.有关详细信息参见本公司 于2018 年3月24 日发布的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基 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条款的公告》及本公司网站最新披露的本基金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5月15 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3月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摩根士丹利华鑫深证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目录
一、绪言.1
二、释义.1
三、基金管理人.5
四、基金托管人.13
五、相关服务机构.16
六、基金的募集.44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45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45
九、基金的投资.54
十、基金的业绩.67 十
一、基金的财产.69 十
二、基金资产的估值.70 十
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74 十
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6 十
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8 十
六、基金的信息披露.79 十
七、风险揭示.83 十
八、基金合同的终止与清算.90 十
九、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91 二
十、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104 二十
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5 二十
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17 二十
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19 二十
四、备查文件.119 摩根士丹利华鑫深证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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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 《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 简称 《销售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规定》 )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摩根士丹利华鑫深证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摩根士丹利华鑫深证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 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 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招募说明书由摩根士丹利华鑫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 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