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5-08-30 |
在表演赛中,长度在
7 米以上的绳 子才能算作长绳,上场前由主裁判测量.绳具不符按一次严重失误计算.
五、速度赛提倡使用电子计数设备. 第十条 比赛服装
一、正确着装
(一)头发必须固定在头上,在花样赛、表演赛、规定套路通级赛中出现松散, 发饰掉落,每出现一次,按一次大失误计算,速度赛中,每出现一次, 总成绩扣除
5 次;
(二)必须穿着跳绳鞋进行比赛,违反者,取消比赛资格;
(三)女运动员可以化淡妆;
(四)比赛服上禁止使用松散的装饰,在花样赛、表演赛、规定套路通级赛中 出现松散,发饰掉落,每出现一次,按一次大失误计算,速度赛中,每出现一 次,总成绩扣除
5 次;
(五)禁止佩戴饰物(如手表、项链、耳环等悬垂物) ,在花样赛、表演赛、规 定套路通级赛中出现松散,发饰掉落,每出现一次,按一次大失误计算,速度 赛中,每出现一次,总成绩扣除
5 次;
(六)禁止穿有描绘战争、暴力、色情、宗教为主题的服装,违反者,取消比 赛资格.
二、比赛服要求
(一)各代表队须统一比赛服装,男女运动员服装款式、颜色应搭配合理;
(二)运动员比赛服装要合体,修饰要适度,不能影响运动,可穿短袖或无袖 修身型运动衫、短裤或紧身裤;
(如图所示)
9
(三)运动员服装根据比赛要求,可在衣服的背面印有面积合适、位置统一的 姓名、队名、号码、赞助商标志等.但不得印带有不文雅及与本项运动不符的 设计或字样;
(四)服装没有按照以上要求的,花样赛、表演赛、通级赛,每在场上出现一 次,按一次严重失误计算;
计数赛没出现一次,扣除
5 个. 第十一条 比赛音响设备和参赛音乐
一、音响设备应基本达到专业水准,常规放音设备应包括专用放音电脑、CD 播 放机、至少
2 组无线话筒、多通道调音台及扩音音响等设备.
二、赛前要正确填写 音乐登记卡 (见附表),清楚地标明参赛者姓名、参赛 项目和参赛单位等信息,推荐用光盘和 U 盘提前送达放音处,并自备一份.教 练员有义务辅助放音员选择播放正确的音乐,音乐的长度必须与比赛规定时间 一致.无参赛音乐者并不犯规,但比赛时将无音乐伴奏,并会在比赛的音乐元 素中扣分.不管是否有音乐伴奏,计时员将从音乐(或动作)开始至音乐(或 动作)结束进行手动计时.
三、如果音乐放错,运动员必须在
5 秒内停止动作,并在
15 分钟内向音控人员
10 提供合适的音乐,如果在错误的音乐伴奏下跳了超过
5 秒,参赛者(队伍)将 会被直接评判并无权重新跳;
因音响设备引起的故障,教练员或运动员应迅速 示意,经主裁判同意后可选择重赛.
四、参赛音乐是烘托气氛、转换节奏、激发运动员临场表现的重要手段,鼓励 参赛队员用内容积极向上,经过精心处理的各种类型和风格的音乐,也可加入 特殊音效,但音乐的旋律以及节奏的转换等必须与跳绳动作相配合,音乐录制 的质量要确保给人一种悦耳赏心的感觉. 第十二条 比赛口令
一、计数赛:均采用电子播音口令,比赛开始口令为 裁判员准备――运动员 准备――预备――跳(或哨音) ,结束口令为 停(或哨音) ,比赛中间会有 阶段性时间提示,接力项目 换 口令下达后,下一名运动员方可接力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