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5-08-31 |
2019 年度广西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的通知 全区各医疗保健机构及相关医学检验实验室: 根据国家卫健委和自治区卫健委相关文件规定: 我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临床检验实验室和床边 检验(POCT) 、健康体检中心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单独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均应参加广西壮族自治 区临床检验中心(以下简称 我中心 )组织的 广西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 .
如果不参加或不按要 求参加,会影响到所在单位的执业校验、等级评审、医疗质量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通过室间质量 评价与同行实验室比较相关检验项目的结果偏差情况,能证实自己实验室的检验能力,或发现存在的 检验准确性问题.加以纠正就可改进检验质量、持续提高检验能力. 我中心是自治区编委、 自治区卫健委和国家卫健委临床检验中心认可的专业临床检验质量控制管 理评价机构,挂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我中心组织的 广西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 为自治区 级(省级)评价,已连续开展
29 年,目前按照国际标准 ISO17043 建立了一整套包括质评计划、盲样 发放、结果采集、数据整理、分析统计、报告反馈和持续改进的组织体系和技术平台,评价结果被政 府部门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CNAS)所承认. 科学、公正、有效 是广西临床检验室间质量 评价的工作方针. 我中心为非盈利公立事业单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收费标 准的复函》(桂价费函[2012]578 号)和桂卫规财[2012]345 号文收取质评费(不超过最高限价)以 维持该计划运行成本.自此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受理全区各相关机构参加
2019 年度广西临床检验室 间质量评价的申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对象: 全区所有医疗保健机构的临床检验部门均应参加, 包括检验科 (化验室) 、 核医学科、 输血科、生殖实验室、遗传实验室、床边检验等.单独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体检中心、乡镇卫生 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学检验实验室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同样应参加.
二、参加项目要求:本通知附件一《2019 年度广西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开设专业和项目简介》中, 凡是收取患者检验费用并实际开展的检验项目都应参加.
三、申请及付费:新参加者按我中心网站 www.gxccl.com 下载区 新用户申请流程 开通账号.有账 号者经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EQA 系统进行 在线申请 ,在线申请和确认截止时间
2019 年1月20 日, 付费截止时间
2019 年2月1日(历年欠费及不按时付费者申请无效) .财务规定,开发票须提供本单 位的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税号) 、 营业地址、电话(请网上填写并核对无误) .
2 室间质评相关费用由我中心挂靠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收取,汇款请注明 2019EQA 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开户银行:广西南宁工商银行桃源支行 帐号:210, 210,800,924,902,820,9 联系人:黄雄、肖词英、何毅、唐娟.电话 0771-2186557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地址:南宁桃源路
6 号自治区人民医院内广西临检中心 邮编 530021.
四、特别提醒:
1、参加者信息的保密:我中心承诺对参加者的信息保密,但上级监管部门有要求时将按程序为其提 供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