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5-09-01 |
1 年内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应当为型式试验报告、 委托产品检验报告或政府监督检验报告之中的一类报告,所提 交型式试验报告或委托产品检验报告的项目应覆盖生产许可证 实施细则规定的项目.
(二)对期满换证企业实施"绿色通道"政策,即期满换证 企业作出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承诺的,免于实地核查.
(三)进一步简化申报材料,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未 受到行政处罚证明等可以通过政府系统查询的材料和证明事项 -
4 - 取消.
(四)企业生产经营生产许可管理目录内不同类别产品的, 按照"一企一证"原则,新申请许可证或申请换发许可证时,一 并审查颁发一张许可证书. "一企一证"在同级审批权限的产品 内实施, 如果申请事项审批权限同时涉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 市场监管局,不适用"一企一证" ;
如果申请事项审批权限同时 涉及省市场监管局和设区的市质监部门, 由省市场监管局统一办 理.
(五)食品相关产品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申请人在线填报申 请内容, 在线提交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和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提交的申请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形式审查合格后,当场办理审批,依 法颁发生产许可证.
(六)自2018 年12 月1日起,对除危险化学品、食品相关 产品外的其他
15 类省级发证产品,按照优化准入服务的方式实 行后置现场审查,企业提交申请和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并作出保 障质量安全承诺后,经形式审查合格即可取证.
四、 调整后继续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及生产许可证办 理方式 调整后,继续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共
24 类.其中,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审批的产品共
7 类:建筑用钢筋、轴承钢材、 水泥、人民币鉴别仪、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无线广播电 视发射设备、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 -
5 - 省市场监管局审批的产品共
7 类:防伪技术产品、摩擦材料 及密封制品、公路桥梁支座、内燃机、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 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 省市场监管局委托设区的市质监部门审批的产品共
10 类: 砂轮、钢丝绳、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预应力混凝土枕、特种劳 动防护用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耐火材料、建筑防水卷 材、汽车制动液、化肥.
2018 年11 月22 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修订后的工业 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及
24 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 则,自2018 年12 月1日起实施,原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 则、相应实施细则以及后置现场审查要求同时废止.办理生产许 可证的企业可登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或省市场监管局网站 下载.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审批发证的
7 类产品, 由省市场监管局负 责受理(联系
电话:0551-62999709) .省市场监管局及设区的市 质监部门审批发证的
17 类产品,已实现全程网上办理,企业可 以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注册办理,网址 https://www.ahzwfw.go v.cn/.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 年11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