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5-09-02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2 年度, 公司预计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电 厂销售等离子体点火设备、微油点火设备、低氮燃烧系统产 品、火检系统产品、低压省煤器产品以及提供服务(包括但 不限于以合同能源管理形式开展的业务)合同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50,000 万元;
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电厂销售 电站锅炉余热利用和综合节能改造项目不超过 60,000 万元.
2011 年, 公司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电厂销售 产品和提供服务的收入为 478,577,222.32 元.2012 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与国电集团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 额为 7,238,306.87 元. 审议程序如下: 1.2012 年2月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以6票赞成,0 票反对,1 票弃权(系陆延昌先生,公 司原独立董事陆延昌先生已于
2011 年9月21 向公司递交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辞职书,目前已当选为公司控股股东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及《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陆延昌先生不再符合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无法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未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2.关晓春、王公林、汤得军、费智、葛岚作为关联董事 回避了表决;
3.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和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须回避 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人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 占同类业务比例向关联人 销售产品、商品 和提供服 务 中国国电集 团公司全资 及控股电厂 等离子体 点火设备 微油点 火设备 低氮燃 烧系统 其他 电站锅炉余 热综合利用 和综合节能 改造项目 10,000 1,500 32,500 6,000 60,000 小计 110,000 47857.72 54.14%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8 号 法人代表:朱永M 注册资本:120 亿元 营业范围: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
电源的开发,投资, 建设,经营及管理;
组织电力(热力)生产,销售;
发电设 施,新能源,交通,高新技术,环保产业的投资,建设,经 营及管理;
电力业务相关的技术服务,信息咨询;
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房屋出租. 2.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如下: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一款,为本公司 关联法人.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所属全资或控股电厂构 成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为国务院国资委直属大型国有企业. 入选
2011 年世界
500 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所属全资或控 股电厂信誉良好,有足够支付能力购买公司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