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5-09-02 |
(ii)
17 名在布市场内经营摊位的人士没有被纳入获登记的非持牌经营者的名单的原因;
以及(iii) 政府会否重新考虑这些人士的声称.
关於第(i)项食物环境o生署( 食环署 )曾在2013 年12 月至2014 年1月期间,在布市场共进行6次实地调查,如在任何一次实地调查中被证实在布市场内营运的人士,均会计算在内,最后确认场内可获登记的非持牌经营者共有33 名.食环署自2014 年年初再次与布贩举行会议,跟进迁置安排.在2016 年2月,另有17 名人士向食环署声称在布市场内经营摊位,而他们并非已获登记的非持牌经营者.关於第(ii)项政府有责任确保恰当使用公帑和公共资源.就现时有17 名声称在钦州街临时小贩市场内经营摊位的人士(下 称 声 称者 )并不在获登记的非持牌经营者的名单上,食环署在2016 年3月16 日及4月20 日与他们会面,并要求他们提交相关资料和文件,以证明其在钦州街布市场内经营摊位的声称,以便食环署进一步核实.经过多番会面和详细核实资料(包 括与声称者逐一会面寻求厘清和核实报称资料、来货单挠泄厣毯藕酥の募谌)后 , 食环署认为在缺乏足够佐证的支持下,未能信纳该17 名人士在钦州街布市场内长时间独立实质经营的声称.为合资格的非持牌布贩作出的特别安排因此并不适用於该17 名人士.食环署把不接纳其声称的理由,在2016 年9月28 及29 日个别发信通知该等人士. 然而,在获通知核实结果后,部分人士声称持有额外资料,可供证明他们实质在市场内独立并长时间经营.因此,食环署已联络有关人士,邀请他们在2016 年10 月11 日或以前提供有关资料,其中16 名声称者有提供补充文件.经详细核实声称者提供的补充资料后,食环署认为在缺乏足够佐证的支持下,未能信纳他们的声称.有关两轮核证结果内容撮要如下:2?全部声称者均未能就其在钦州街布市场内经营提供申报税项或营运经营收支记录的证明.?部分声称者承认只是协助其家人(当 中包括前牌主、现任牌主或已登记非持牌经营者)、 其他持牌人或已登记为非持牌经营者在该处经营业务.他们本人并非实质独立经营者.?所有声称者声称所占摊位与持牌人或获登记非持牌经营者声称所占摊位重叠,因此不能证明有关声称者在钦州街布市场独立经营.?部分声称者贩承认与其他人合资经营,但由於其合夥人已获署方安排离场方案,该些声称者不会另外获安排离场方案.?部分声称者向署方提供店铺单,但绝大部分单柿喜蝗治闯晒竦孟喙厣毯藕酥な羰,因此不能作为确定经营的证.?个别声称者向署方提供电费或电话单,但在缺乏其他有力佐证的情况下(例 如未能提供商业登记证、申报税项及营运纪录及自家发票等), 电费单和电话单只可证明其本人於钦州街布市场登记为电力或电话注册客户,况且单上供电档户与其声称经营摊档地点不相符,因此不能证明有关声称者亲自在钦州街布市场经营.?其中一名声称者所提供的发票的发出的年分为1996 年,而该名声称者出生年分为1994 年,很难相信声称者两岁时便已在布市场经营.?其中一名声称者提供商业登记证,但其登记日期(2015 年12 月 )迟 於政府当局首次联络合资格的非持牌布贩的日期(2015 年8月). ? 部分声称者向署方提供补充资料,包括店铺单任募,绝大部分单柿喜蝗治闯晒竦孟喙厣毯藕酥な羰.部分补充资料(例 如剪报、照片、医生证明书等)更 根本与声称者本人长期经营之声称无关.在缺乏其他有力佐证的情况下(例 如未能提供商业登记证、申报税项及营运纪录及自家发票等), 并不能证明他们是实质独立经营者.3关於第(iii)项食环署已给予声称者足 够时间(即 约一年)提 供相关资料和文件,让他们证明本身在布市场内经营摊位.因此,食环署将不会重新考虑这些人士的声称.(b) 政府签发新的小贩牌照的考虑因素、计划和时间表.(c) 政府就 登 记助手许可证 持 有人申请小贩牌照(包 括转让/继承牌照的申请)所 提供的便利措施,以解决 继 承问题 . 在小贩资助计划下,当小贩在自愿交回牌照和腾空相关摊位,便可领取特惠金.腾空的摊位会用於调迁位处楼宇逃生楼梯出口或阻碍紧急车辆操作的摊档.在过程中,食环署亦会理顺小贩排档区的摊位布局,为排档区环境带来崭新面貌.我们现正密切留意小贩摊档的重建进度和小贩摊位的重组情况,并就会否签发新的街上固定小贩牌照以填补可用的空置摊位,考虑进行检讨的最佳时间.在检讨中,我们会考虑个别小贩区的情况,包括消防安全、环境o生情况、营商环境、相关部门的意见,以及相关区议会和区内居民的意见.我们会在检讨围内,一并考虑会否并如何处理登记助手的事宜.有关设立墟市的申请和墟市的运作(d) 现行墟市政策中各部门的角色,以及部门处理墟市建议书的 既 定机制 的 详情.关於各部门的角色,请参阅另一份阐述 墟 市的定义及相关事宜 的 文件.(e) 对於小组委员会委员建议设立一站式平台(由 所有相关部门派代表参与)/ 指定部门/专责小组,以便市民申请设立墟市一事,政府所作的回应.政府认具体建议酝酿的方式,可因应各区区情而每区不同,若由政府硬性规定和设立沟通平台,未必符合由下而上的理念.现时,各部门已有既定机制,用以处理有关使用其下场地的申请(包 括墟市的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