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5-09-07 |
2018 -
0160014 鲁建发 (2018 J5 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规划局、城管局(执法局、公用 事业局、园林局)、房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济南、莱芜市城 乡交通运输委、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城乡水务局,菏泽市开发办,各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现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印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 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 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18 号)、《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 令第
301 号)、《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308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 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 字(2018)
184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城镇市政工 程以及限额以上乡村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施工,建设 单位或者个人在开工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设 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 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
30 万元以下且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下的 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 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1 ―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施工许可的统一监督管理 工作,各设区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 区域内施工许可的证书颁发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 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 本办法所称市政工程,是指城镇道路桥梁、隧道、公共交通、轨 道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 地下公共设施工程等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 本办法所称限额以上乡村建设工程,是指学校、幼儿园、卫生 院等公益事业乡村建设工程和投资额在
30 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 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上的乡村建设工程(不含农民个人自建
2 层及 以下住宅工程).乡村建设工程是指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 的房屋建筑和乡村基础设施工程. 第四条 房屋建筑工程以单位工程为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 最小单位;
市政工程和乡村基础设施工程以招标的标的为申请办 理施工许可证的最小单位,依法直接发包的,以施工合同确定的合 同段为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最小单位. 本办法所称单位工程,是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 使用功能的建筑物. 第五条 本办法规定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 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