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 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 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 工的时间、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