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5-09-09 |
主要开展的工作:地面观测、高空测报、预报服务、气象科技、气象灾害 应急、宣传科普、人工影响天气 、防雷减灾和气象行政执法等. 为更精确的探测地面至
30 公里范围内各层次的温度、气压、湿度、风向和 风速等气象数据, 实现对大气风要素的连续遥感探测,提供以三维风场为主的多 种数据产品,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引进南京大桥机器有限公司生 产的 GFE(L)1 型二次测风雷达安装于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瓦山山顶(东经
117 度31 分02 秒,北纬
36 度39 分12 秒,天线海拔高度 268.9m),并计划将 章丘区气象局
2013 年1月23 日取得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批复(鲁环辐表审 z2013{7 号)的南京恩瑞特实业有限公司 CLC-11-D 型边界层风廓线雷达由原 址迁建至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瓦山山顶(东经
117 度30 分55 秒,北纬
36 度39 分17 秒,海拔高度 250.4m).根据《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章丘市国家气象观 测站迁站的承诺》(章政函z2015{31 号)及章丘区政府与济南市气象局签订 的《章丘市气象局整体搬迁框架协议》,高空气象探测雷达及风廓线雷达建设项 目的建设单位为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后续的运行和维护主体为 济南市章丘区气象局. 根据章丘区气象局整体搬迁项目备案文件、章丘区环境保护局《章丘市气象
2 局整体搬迁项目备案文件回执》(章环审备字z2016{11 号)和章丘区环境保 护局《关于济南市章丘区气象局整体搬迁项目变更环保手续建设主体申请的批 复》(章环建管函z2017{41 号),待章丘区双山街道瓦山山顶业务办公用房、 雷达及其他辅助设施建设完成后,济南市章丘区气象局将整体搬迁. 目前,济南市章丘区气象局(济南市章丘区绣水大街
3866 号)院内共运行 有2台雷达设备.其中,2003 年8月1日启用的 GFE(L)1 型二次测风雷达, 发射频率 1675MHz,峰值功率 15kW,平均功率 20W,天线增益 27dBi,天线距 地面高度 3m,待章丘区双山街道瓦山山顶 GFE(L)1 型二次测风雷达运行,该 雷达将停止运行;
2013 年9月23 日启用的 CLC-11-D 型边界层风廓线雷达,发 射频率 1280MHz,峰值功率 2kW,平均功率 20W,天线增益 30dBi,天线距地 面高度 1.2m,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取得批复后搬迁至章丘区双山街道瓦 山山顶.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瓦山山顶, 根据济南市章丘区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济南市章丘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迁建济南市章丘区气 象局项目的批复》(章发改投资z2017{45 号)、章丘区规划局《关于章丘市 气象局新址的规划意见》 和济南市章丘区国土资源局《关于双山街道白泉村南地 块土地规划审查意见的函》(章国土函字z2017{127 号),本项目建设用地符 合国家相关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要求,高空气象探测雷达及风廓线 雷达建设项目需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机 关事务管理局委托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承担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电磁辐射现状监测、类比监测及预测结果,本项目雷达运行满足《电磁 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及《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环境影 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的电磁辐射管理目标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