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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2章总论2.1 评价依据 2.1.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月1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12 月29 日第三次修订;
(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
2017 年10 月1日;
(4)《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18 号,1997 年3月25 日;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2018 年4月28 日修正;
(6)《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 通过,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
(7)《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623 号,2012 年12 月1日起施行. 2.1.2 标准和技术导则 (1)《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3)《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 (HJ/T10.3-1996);
(4) 《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 (HJ/T10.2-1996) ;
2.1.3 其它资料 (1)《常规高空气象探测规范》 (2)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资料.
4 2.2 电磁辐射评价标准 电磁辐射评价标准主要依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辐 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要求.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环 境电磁辐射场的场量参数在任意连续
6 min 内的方均根值应满足表 2-1 要求.本 项目建设的高空气象探测雷达、风廓线雷达发射频率均为 L 波段,其中高空气 象探测雷达发射频率为 1675MHz,风廓线雷达发射频率为 1280MHz,属300MHz~3000MHz,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见表 2-1. 表2-1 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频率范围 电场强度 E (V/m) 磁场强度 H (A/m) 磁感应强度 B (μT) 等效平面波 功率密度 Seq (W/m2 ) 30MHz~3000 MHz 平均值
12 0.032 0.04 0.4 瞬时峰值
384 ― ―
400 根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 (HJ/T10.3-1996)要求,为使公众受到总照射剂量小于 GB8702-2014 的规定值, 对单个项目的影响必须限制在 GB8702-2014 限值的若干分之一.在评价时,对 于由生态环境部负责审批的项目可取 GB8702-2014 中场强限值的 1/
2 , 或功率 密度限值的 1/2.其他项目则取场强限值的 1/
5 ,或功率密度限值的 1/5 作为评 价标准. 本项目由济南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审批,故应按公众照射曝露限值中场强 限值的 1/
5 ,或功率密度限值的 1/5 作为公众电磁辐射环境管理目标值. 项目电磁环境影响预测采用《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 方法》(HJ/T10.2-1996)给出的微波计算公式,公式计算结果为功率密度值,因此 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标准主要对照功率密度值.公众电磁辐射环境管理目标值为 0.08W/m2 (平均限值)、80W/m2 (瞬时峰值限值). 2.3 一般环境标准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瓦山山顶. 非辐射环境标
5 准如下:
1、环境质量标准 (1)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执行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中1类声环境标准. 见表 2-2. 表2-2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dB(A) 区域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气象局及周边
1 类55
45
2、一般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 项目废水均为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场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 管网.污水处理后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 值,见表 2-3. 表2-3 废水排放标准限值 项目名称 排放限值 单位 悬浮物 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