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5-09-09 |
2018 年11 月18 日~20 日对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进行 现状监测,于2018 年11 月18 日~24 日对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于2018 年11 月18 日~19 日对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 经我公司人员对建设项目场址及周边区域进行了调查和踏勘, 在收集了相关 资料的基础上,按相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及技术导则,编制完成了《弥渡县寅街镇 勤劳正大
1100 标准化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供建设单位 上报环保部门审查后,作为日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依据.
三、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项目采用集约化畜禽养殖方式进行生猪养殖,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3 年版)》,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一项 农林业 中第
5 条 畜禽标准 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 . 项目已于
2019 年5月28 日取得了弥渡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弥渡县寅街镇勤 劳正大
1100 标准化生猪养殖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红发改办[2018]86 号, 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产业政策要求.
2、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可知,大理州弥渡县省级层面集中连片重点 开发区域,不属于禁止开发区,本项目主要进行生猪养殖,属于农产品生产,与 《云南省主体功能区划》相符.
2 根据《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可知,弥渡县位于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中的Ⅱ 1-1(大理、楚雄山原盆地城镇与农业生态功能区),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 保护农田生态环境、控制化肥和农药的施用,发展生态旅游,维护本区的自然生 态景观和地质遗产.本项目位于弥渡县寅街镇勤劳村嘴子山,用地类型为设施农 用地,项目建成后在厂区四周进行绿化,绿化面积约为 4800m2 ,绿化率 20%, 可减轻因工程实施带来的影响较小,则本项目与《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中相关 规定无制约因素,与之相符. 项目不属于划定的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 区及缓冲区,不属于城市和城镇居民区,不属于弥渡县划定的禁止养殖区域.因此,本项目符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自2014 年1月1日起施行) 的相关规划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自2015 年4月24 日修订) 的相关规划要求.
3、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选址位于弥渡县寅街镇勤劳村嘴子山,距项目较近的村庄为东侧 612m 处的阿底坡村,且位于本项目的上风向处.符合 在禁建区域附近建设的,应设 在《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3.1 中规定的禁建区域常年 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 500m. 的选址要求. 项目西侧设有黑膜沼气池及沼液储存池与南干渠的距离约为 560m, 满足 《畜 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5.2 中规定的 畜禽养殖场粪便贮 存设施的位置与地表水体的距离不得小于 400m 的要求.
四、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 根据工程分析和现场调查的结果,本项目需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 ①项目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③项目养殖产生的恶臭对环境保护目标及区域大气环境影响程度及范围. ④项目产生的养殖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⑤项目产生的猪粪、病死猪对周围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