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5-09-1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57) 收购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于2013 年11 月13 日,本公司间接附属公司中油勘探控股公司(CNPC E&D Holdings Cooperatief U.A.,"中油控股")及中油勘探国际控股公司(CNODC International Holding Ltd.,"中油国际")(合称为"收购方")与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国际(荷兰)公司(Petrobras International Braspetro B.V.,"荷兰公司")及巴西国家石油公司 国际(西班牙)公司(Petrobras De Valores Internacional De Espana S.L.,"西班牙公 司")(合称为"转让方")签订收购协议("收购协议"),内容关於由收购方向 转让方收购 Petrobras Energia Peru S.A.("目标公司")的全部股份,对价约为
26 亿 美元(约201.6 亿港元). 本公告乃遵守《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 部的规定而作出.本公司于本次收购中 任何一项适用的百分比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均低 於5%. 收购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2013年11月13日,收购方与转让方签订收购协议,内容关於由收 购方向转让方收购目标公司的全部股份,即145,001,000股,对价约为26亿美元(约201.6亿港元).厘定对价的基准目标公司的评估价值加上目标公司净营运资本数 额. 目标公司在秘鲁拥有三个油气区块资产.目标公司持有其中两个区块100%权益及第三 个区块("第三区块")46.16%的权益,该区块由Repsol Exploración Perú S.A., Sucursal del Peru,("Repsol")持有剩余53.84%的权益.按目标公司持有权益计算,三 块资产可采储量可观,目前产量约80万吨油当量/年. 交割条件 根展盒,最终交割须以下列交割条件的具备或被免除为前提,包括但不限于: (1)取得中国监管部门的批准;
(2)取得秘鲁监管部门的批准;
(3)对于目标公司持有的第三区块46.16%的权益,Repsol放弃其优先受让权,或目标 公司将有其持有的该等权益转让予Repsol;
(4)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及前景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卖方从秘鲁税务部门获得有关其对目标公司的投资的税务证明. 如交割条件未于2014年11月13日或双方协商延长的其他日期具备,则收购不会完成. 关於收购方的资料 中油控股及中油国际为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中油勘探")的境外全资附属公 司.中油勘探本公司的附属公司,一家由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各 持50%权益的合营企业实体.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 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油勘探主要从事原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运输及销售活动,业务围主要包括哈萨克斯坦、委内瑞拉、印度尼西亚、秘鲁、阿尔及利亚、阿塞拜疆、乍得、加拿大、中国、厄瓜多尔、尼日尔和阿曼. 本集团(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是我国油气行业占主导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 销售商,是我国销售收入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本集团主 要业务包括:原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