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5-09-11 |
原油及石油产品的炼制,基 本及衍生化工产品、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炼油产品的销售以及贸易业务;
天 然气、原油和成品油的输送及天然气的销售. 关於转让方的资料 荷兰公司及西班牙公司为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巴西石油")的两家全资子公司.巴 西石油是一家以石油主体、上下游一体化跨国经营的国家石油公司,由巴西联邦政府 控股. 关於目标公司的资料 目标公司是巴西石油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主要在秘鲁从事油气勘探开发及生产活 动.目标公司主要股东为荷兰公司(持股0.21%)及西班牙公司(持股99.79%).根 目标公司2012年的经审计财务报表,于2012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的总资产约为14.2亿 美元(约110亿港元),净资产约6.6亿美元(约51亿港元),201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约 6亿美元(约46.5亿港元),净利润约1.02亿美元(约7.91亿港元). 收购的理由及意义 秘鲁是拉美地区投资环境比较稳定的国家之一,三个目标资产属较好石油资产,预期 具有良好经济效益.该项目的成功获取将有利於扩大本集团拉美地区油气合作规模和 促进本集团海外业务可持续发展. 本公告中,按照
2013 年11 月13 日的汇率,1 美元定为可兑换 7.7530 港元,但是此汇 率不应被视为美元可以以此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被实际兑换成港元. 承董事会命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孙龙德 (副总裁,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中国?京
2013 ?11 月13 日 於本公告之日,本公司董事会由周吉平先生担任董事长,由廖永远先生及汪东进先生担任执?董事, 由李新华先生、王国梁先生及喻宝才先生担任非执?董事,及由刘鸿儒先生、Franco Bernabè 先生、李 勇武先生、崔俊慧先生及陈志武先生担任独立非执?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