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5-09-11 |
600917 证券简称: 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 2014-018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居民气结构价差清退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居民气结构价差清退的基本情况 根据
2013 年7月国家发改委 《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发 改价格【2013】1246 号) 、重庆市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渝价【2013】223 号)等文件规定, 居民用气结构由供需双方据实确定,报当地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备 案, 作为计算综合门站价格和销售价格的依据. 由于计算口径差异等 因素, 公司与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居民用气预结算结构与公司的 实际结构会存在差异,其中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对母公司
2013 年以来的居民气结构价差未进行清退和确认 (详见公司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已对
2013 年1月份至
2014 年11 月份本公司母公司的居民气实际结构进行了确认, 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应清退此期间的价差(含税)款项 16,250.02 万元,并收到了其关于开具红字发票的通知.本次清退无
2 现金流入,作为增加预付天然气款用于未来期间抵扣.
二、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将收到的居民结构价差清退款冲减当期营业成本和应交税 金,本次清退会增加公司
2014 年度税前利润 14,380.55 万元.最终 会计处理及对
2014 年度损益影响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12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