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5-09-16 |
478% 股权转让给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聘请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评估")对本次重组的 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以下简称"本次评估"),并出具了《大唐电信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股权所涉及的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8)沪第
1648 号).根据《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本次评估 的相关资料后,就本次重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意见如下:
1、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为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该评估机构具有相关部 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 合规,除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构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资产均不 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 评估机构具有 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 遵循了市 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公司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 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 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资产 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
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 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交易定价公开、 公平、 合理. 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公允地反映了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 本次交易价格以经 有权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 标的资产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 收益法进行评估, 最终选择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值. 定价原则符合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 的模型、 选取的预计销售金额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标的公司实际情况, 评估依据 及评估结论合理. 综上所述,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评估 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上市 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鲁阳、宗文龙、李可杰
2018 年12 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