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5-09-23 |
七、 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 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各一正两副分别装订成册,响应文件的副本 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为便于专家评审及绿 色环保、节约投标成本为原则,响应文件商务部分应双面打印. 第一册《商务文件》 ,纸张规格为 A4;
第二册《技术文件》 ,纸张规格为 A4 或A3;
需提供响应文件光盘或 U 盘2份(电子版文件可为 doc.JPG.PDF.PPT.CAD 等文件)
2、 响应文件的装订应牢固可靠,不易散落,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对因装订不牢造 成文件散落、缺失等不利后果,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响应文件应装入供应商自制的密封袋(或密封箱)进行密封,在密封袋(或密封 北下关街道学院南路西段及大柳树路城市景观设计专项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8页箱)的每个开口处贴上密封条,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 响应文件的密封袋(或密封箱)上均应写明: (1)采购人的名称;
(2)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项目名称: .
4、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包装提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其响应文 件.对于未按要求加写标记所导致的响应文件被提前启封或误投,采购人及采购 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 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 供应商应交纳保证金人民币 / 元整.
2、 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支票(北京地区) 、汇票.
3、 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 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 凡没有随附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
九、 响应文件递交、修改和撤回
1、 供应商应将全部响应文件密封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代表送达 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届时派专人接收响应文件.
2、 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须持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格式详见附 北下关街道学院南路西段及大柳树路城市景观设计专项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9页件) ,被授权人将行使供应商职责.供应商授权代表应为了解本项目的人员,供 应商授权代表在参加磋商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同时 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3、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响应文件送 达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或予以退回;
在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采购人对所 接收响应文件概不退回.
十、 采购竞争性磋商
1、 项目竞争性磋商小组将组织项目竞争性磋商,只对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